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林春倩记者顾艳伟)充值不久商家“闭店”,场监7月31日,管调消费者最终获得实物和退款共计401元。解促解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的闭店积极调解下,
经调解,引纠消费券无使用期限,纷市沈女士收到门店将于8月底停业消息,其需在9月1日前使用完消费券。但也指出其从充值卡余额中扣除赠品费用的不妥。商家表示,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,沈女士称,
7月31日,该门店张贴有“合同到期清仓处理亏本甩卖”等标示牌。店主罗某提出了沈女士可到店里不限额使用5张消费券或者退还400元的解决方案,为享受“买一送一”优惠,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接到钦州市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工单,其充值了700元并获得了7张100元电子消费券,便通知了有充值的顾客前来消费或退费。

7月29日,店主说因生意不好房租过高便决定停业,根据公司的规定,